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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節期間保健食品消費提示
2021.2.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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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市場監管報發布時間:01-3114:18中國工商報2021年春節即將來臨,消費者在選購保健食品時,應謹防不法分子借新冠肺炎疫情宣稱具有疾病預防、治療功能等虛假夸大宣傳行為。為幫助消費者正確選擇和科學食用保健食品,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,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提示如下:01保健食品是食品,不是藥物,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。消費者選購保健食品,特別是少年兒童、中老年人以及疾病患者選購保健食品時,要謹防虛假夸大宣傳行為,更不能將保健食品用于治療疾病。02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,國家對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實行嚴格監督管理,保健食品應依法取得注冊證書或備案憑證。保健食品廣告內容應經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所在地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準,取得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件,還應當聲明“本品不能代替藥物”。03保健食品的標簽、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、治療功能。消費者選購保健食品時,要認清認準產品包裝上的保健食品“藍帽子”標志和注冊號備案號,根據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、適宜人群、不適宜人群等信息科學選擇,并按標簽、說明書的要求食用,切忌盲目購買和使用。保健食品產品信息可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(http:www.samr.gov.cn)查詢。04選購保健食品要到合法正規的店鋪。銷售保健食品的店鋪應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,其經營范圍應注明保健食品銷售。消費者可通過超市、藥店、專賣店等渠道購買保健食品,注意查看其食品經營許可證,并索要發票或銷售憑據。05網上選購保健食品,要通過正規的電商平臺,仔細核對其食品經營許可證和保健食品注冊證書或備案憑證信息。切勿輕信來源不明的朋友圈、朋友群、不明小程序等微商信息。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按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,不執行有關商品首次進口許可批件、注冊或備案要求。消費者應注意選購風險,購買前應當認真、詳細閱讀電商網站上的風險告知書內容,結合自身風險承擔能力做出判斷,同意告知書內容后方可下單購買。06消費者發現利用包括會議、講座、健康咨詢在內的任何方式對保健食品進行虛假宣傳,或對所購買的保健食品質量安全存有疑問的,可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舉報,也可撥打投訴舉報電話:12315。來源:市說新語舉報反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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